北京市风景名胜区已有控噪规范
今年以来,因居民在社区周边跳舞健身引发的噪音扰民纠纷在各地时有发生。
北京市近期出台了《北京市风景名胜区管理规范》(试行)。规定从2014年起,噪声排放应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》达到0类标准,白天不得超过50分贝。大型社会活动期间需使用音响器材的,应在规定时间内使用并控制音量,以防止打扰到游客。但该规定只针对于风景名胜区的管理,没有对社区周边的空地及小广场等区域进行限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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